公私合营:全民所有制实现方式历史回顾(一)
2015-01-28
——人类社会经济学系统论漫谈之中国国企改革系列谈之二十二
我在上一篇《全民所有制:社会混合所有制的实质》的专题博客文章结尾已经明确表达:
下一节就具体历史性回顾、理论性探讨、事实性证明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公私合营、社会共营】的【具体方式、方法】,为今天我们正在进行的【全面深化改革】之【社 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体系之构建提供:历史性借鉴与继往开来、发扬光大之:开创性思考、突破性构建。
正因为我们现在许许多多的70岁以下【包括:我自己】的中国人对于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公私合营、社会共营】的【具体方式、方法】基本一无所知、绝大部分人都是 :道听途说,所以,就有必要对于那个历史时代进行【历史回顾】,以最大限度的反映真实性的历史事实,我们才能做到【实事求是】、才能在今天的【新常态】下进行:继往开来、发扬光 大的【积极探索社会化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全面深化改革与社会经济体制改革。
历史回顾必须以历史事实为客观性事实依据。
就不能够用我们自己的:个人理解与解读去代替历史性客观事实与当时的权威性:政策策略。
所以,我就引用【百度百科】的相关【词条】解读与其中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一九五四年九月二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的【公私合营暂行条例】作为【 历史回顾】的:基础与基本政策性依据。
百度百科:
公私合营
中国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所采取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大体上经过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个阶段。
中文名公私合营
外文名 joint state-private ownership
拼 音 gōng sī hé yíng
释 义 公私共有的企业
出现时期 中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之时
阶 段 个别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
目录
1简介
2暂行条例
3总则
4股份
5经营管理
6盈余分配
7股东会议
8领导关系
9附则
10经典案例
1简介
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是在私营企业中增加公股,国家派驻干部(公方代表)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由此引起企业生产关系在多方面发生深刻变化:
①企业由资本家所有变为公私共有,公方代表居于领导地位。
②资本家开始丧失企业经营管理权。
③企业盈利按“四马分肥”原则分配。
1956年初,全国范围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国家对资本主义私股的赎买改行“定息制度”,统一规定年息五厘。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 资本家除定息外,不再以资本家身份行使职权,并在劳动中逐步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66年9月,定息年限期满,公私合营企业最后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2暂行条例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
3总则
第一条 为着鼓励和指导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业转变为公私合营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工业,逐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由国家或者公私合营企业投资并由国家派干部,同资本家实行合营的工业企业,是公私合营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对资本主义工业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应当根据国家的需要、 企业改造的可能和资本家的自愿。 企业的公私合营,应当由人民政府核准。
第三条 合营企业中,社会主义成分居于领导地位,私人股份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四条 合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计划。
4股份
第五条 对于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公私双方应当对企业的实有财产进行估价,并将企业的债权债务加以清理,以确定公私双方的股份。
第六条 对于企业财产的估价,公私双方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酌财产的实际尚可使用的年限和对于企业生产作用的大小,协商进行。 企业财产的估价,应当有职工的代表参加;在必 要的时候,由人民政府工商行政机关派人指导。
第七条 合营企业可以吸收私人投资。 第八条 合营企业的股东对于合营企业的债务负有限责任。
5经营管理
第九条 合营企业受公方领导,由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机关所派代表同私方代表负责经营管理。
第十条 合营企业有关公私关系的事项,公私双方代表应当协商处理;遇到有重大问题不能取得协议的时候,应当报请人民政府主管机关核定,或者提交合营企业的董事会协商后报请人民政 府主管机关核定。
第十一条 公私双方代表在合营企业中的行政职务,由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机关同私方代表协商决定,并且加以任命。 他们在企业行政职务上,都应当有职有权,守职尽责。
第十二条 合营企业对于企业原有的实职人员,一般应当参酌原来的情况量材使用;对于在企业中有劳绩但已丧失工作能力的原有实职人员,应当给以适当照顾。
第十三条 合营企业应当采取适当的形式,实行工人代表参加管理的制度。
第十四条 合营企业对于工资制度和福利设施,应当参酌企业原来的工资福利情况、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国营企业的有关规定,逐步改进,逐步向相当的国营企业看齐。
第十五条 合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财务、劳动、基本建设、安全卫生等方面,应当遵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机关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同行业的或者在生产上有联系的合营企业,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经过公私有关方面的协议,并得到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机关的核准,可以实行联合管理或者合并。
6盈余分配
第十七条 合营企业应当将全年盈余总额在缴纳所得税以后的余额,就企业公积金、企业奖励金、股东股息红利三 个方面,依照下列原则加以分配:(一)股东股息红利,加上董事、经理和 厂长等人的酬劳金,共可占到全年盈余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二)企业奖励金,参酌国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原来的福利情况,适当提取;(三)发付股东股息红利和提取企业奖励 金以后的余额,作为企业公积金。
第十八条 公股分得的股息红利,应当依照规定上缴;私股分得的股息红利,由私股股东自行支配。 企业公积金,应当以发展生产为主要的用途,由合营企业依照国家的计划投入本企业, 或者投入其他合营企业,或者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投入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 企业奖励金,应当以举办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奖励先进职工为主要的用途,由经理或者厂长同工会商定预 算,提交本条例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适当形式的组织和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后使用。
7股东会议
第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是公私双方协商议事的机关,对下列事项进行协商:(一)合营企业章程的拟定或者修改;(二)有关投资和增资的事项;(三)盈余分配方案;(四)其他有 关公私关系的重要事项。 董事会听取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年度决算报告。 董事会重要协议,应当由合营企业报告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机关并请求批准。
第二十条规模较大、股东较多的合营企业,一般应当设立董事会。公私双方董事的名额由公私双方协商规定。公方董事由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机关派任,私方董事由私股股东推选。 董事会应 当定期开会。
第二十一条 规模孝股东少的合营企业,可以不设立董事会;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有关公私关系重要事项,由公私双方代表协商处理,他们的重要协议,应当由合营企业报告人民政府主管 业务机关并请求批准。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可以定期召开私股股东会议,报告董事会的工作、处理私股股东内部的权益事项。 在不设立董事会的合营企业中,公私双方代表可以协商召开私股股东会议,报告有关 公私关系的重要事项、处理私股股东内部的权益事项。
8领导关系
第二十三条 合营企业应当分别划归中央、省、直辖市、县、市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机关领导。
第二十四条 人民政府工商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合营企业有关工商行政的许多事项。
第二十五条 人民政府财政机关和所属的交通银行,负责监督合营企业的财务。
9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并适用于运输企业、建筑企业的公私合营。其他实行公私合营的企业,可以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个别的合营企业,由于情况特殊,需要采取同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七条规定不同的办法的时候,应当经过公私双方协商同意并报请省、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施行,修改时间。
10经典案例
案例一:王老吉公私合营过程
1828年,在广州十三行,开设第一家王老吉凉茶铺。这个店铺的开设标志着王老吉商标的诞生;
1840年,企业进一步发展扩大。在经营凉茶铺的同时,以“前店后厂”的方式生产销售王老吉凉茶包。
1925年代表中国民族品牌在伦敦展出王老吉凉茶包
民国十七年(也1928年),取得王老吉商号执照;
在1956年之前,一直叫王老吉药厂;
1956年,公私合营,叫“王老吉联合制药厂”
1965年,改名广州中药九厂
1982年,改名广州羊城药厂,并于1992年进行股份改制
1992年,开创性地生产出盒装王老吉和罐装王老吉凉茶,可谓国内最早的凉茶植物饮料,在华南市场上广受追捧。
1995年之后,鸿道集团才向当时的羊城药业寻求合作,得到授权在一定期限内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
2004年,变成了今天的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后于2005年合资发展。
在产品方面,王老吉也与时俱进,产品不断地升级,从1828年的碗装凉茶,再到民国时期的凉茶包,1992年广药集团羊城药厂,成功推出盒装和罐装王老吉,盒装王老吉单品销售近25亿元 ,已经成为利乐装饮料第一品牌;1995年之前盒装王老吉和罐装王老吉一直由广药集团生产经营,1995年广药集团授权香港鸿道集团,在一定期限内生产红色罐装王老吉,绿盒王老吉和红罐 王老吉比翼双飞,演绎着品牌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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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节将继续这个【公私合营,社会共营】的【全民所有制】实现形式【历史性回顾】的话题,进行深入【历史性探究】与关联性的理论性探讨、事实性证明。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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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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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绍春,湖北省武汉市人,生日:1953年3月7日,湖北省原国营五三农场【现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退休工人。 武汉市十大热心市民、社会思想家、公民建议者,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经济学、传统文化研究者与实践者, 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中华文化传承委员会副会长。社会经济学家、知行合一运用社会实践经验,结合现代经济学与社会实践,依据中华文化核心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融会贯通融合为一创新性创立与构建:人类社会经济学思想理论体系、方法论体系【东方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实地调研报告的实践性证明系统论,据此提出:社会聚变经济理论、社会和合经济思 想、社会共同所有制体制、社会公众股份制机制【社会经 济要素全息股份合作制】、全民共建共享【人民共建共享、 全社会共建共享】社会化民生保障股权投资基金【投融资】 模式,建言献策提出根本性解决现实人类社会会经济危机与世界性经济困境,人类社会现实性民生【上学贵、看病 贵、住房贵、养老贵、物价高、就业难】世界性难题具体实施方案、中国式解决办法提出者,希望和各位网友与社会各界人士交流共同探索:中国式解决办法与人类社会危机破解之道,请不吝赐教!本人是武汉市十大热心市民。 老三届回乡知识青年。崇拜毛泽东,邓小平,老子,屈原,雷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位卑未敢忘忧国是我的信条!毛遂自荐、请缨揭榜解社会经济民生之难,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是我的理想!卞和献玉报效社会国家是我的宏愿! 盼望志同者支持,道合者帮助,公民责任建言献策上达党中央与各级政府部门决策者参考,参阅,并广为交流传播 为盼!寻求知音,急盼联系!电子邮箱:xiacizi@126.com 手机号码:13581670996 1862713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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