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套用
红蓝体制,既是一套深入浅出的体制改革理论,又是一套程式化的体制改革模式。只需要简单的套用,就可用于尝试解决我国的很多热点难点问题。
下面,我们就模拟解决一下嘉兴平板电脑的这个案例:
嘉兴市,是浙江省的地级市,下辖2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和2个县,共7个平行的区县级单位。
按照红蓝体制的改革办法,嘉兴市委市政府,完全可以在这7个平行的区县之间,套用“行业内竞争、地域间监督、市场化运作、统一领导”四项改革措施,以及“公开、互检、奖惩”三个运作规则。其要点是:
1、行业内竞争
上级可以把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高价平板电脑之类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列为对全市所有学校及相关行业和部门的考核事项。
也就是说,可能违规的学校方,以及可能不作为的监管方,都被拉到了竞技场上,分别跟自己的同行比。比出结果了,就依照红蓝体制的奖惩规则,公开奖优罚劣。
奖什么?可以是钱,也可以是未来提升的机会,等等;罚什么?当然可以是钱,也可以是,后半生的前途和命运。
同行是冤家啊,让同行与同行比,肯定最给力。
2、地域间监督
上级领导,事先就要做好公示工作。
要把嘉兴市及其下属七个区县的所有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电话或举报邮箱等联系方式,全部公布在所有相关学校的公示栏内、微信群里、以及当地的报纸、网络上。
就是要让每一个相关人员都知道,自己所在区县的校领导违规了,不仅可以举报给自己所在区县的监察机关,还可以举报给其他区县的纪检部门,举报的渠道不仅多,而且通畅异常。
上级领导,事先还要做好授权工作。
要赋予所属的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都有跨区执行任务的权力。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的避开本地的关系网,使整个地区的执法资源,都被运用的既合理、又充分。
3、市场化运作
如果把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仅仅作为一个任务,分配给执法部门去做,那么,实际执行的力度和程度,往往只能靠执法者的自觉性了。
太多的事实已经证明,这种比较传统的被动做法,是不利于激发执法者的工作积极性的。
而执法者的不作为,则会反过来变相鼓励违规者的侥幸心理,使之不断违规越界。这就是目前我国的很多热点难点问题,虽然下了大力气治理,却依然屡禁不绝、此起彼伏的原因。
因此,红蓝体制才积极主张,在我国的政治领域,适度的引入市场化运作,来彻底改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事实上的“大锅饭”状态。
只不过,红蓝体制提出的毕竟是新事物,还需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的摸索经验,成熟后再推广之。
比如说,对于举报学校领导违法违规的家长或学生,应该奖励多少钱?对于跨区执法的纪检人员,又应该奖励多少钱?钱由谁出?具体怎样执行?等等,都要事先谋划好。
一般来说,奖励立功者的钱,可以从对违规违纪者的处罚中出。如果奖励和处罚的金额都适度了,则会既有利于对立功者工作积极性的维护,也有利于对违纪违规者的惩处和警戒!
4、统一领导
嘉兴市委市政府在整个事件的执行过程中,既要善于及时征求各行业下属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其合理的融入具体执行细则中;又要善于发挥自身的领导职能,擅长协调各方,并注意当好裁判。
(由于在前文第一个案例的介绍中,对红蓝体制提出的基本概念和具体用法介绍的已经比较清楚,所以,今后的案例,就不再做重复的详细描述,而是只着重说要点。对具体细节感兴趣的读者,可自行搜索“魏东的博客草根网”,阅读《做一名思路开阔的优秀公务员》前1-10节)
上面说了这么多,那么,用不用红蓝体制,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是:
不用红蓝体制的现在,嘉兴市的这点“小破事”,居然要让国务院的督查组来管。
而用了红蓝体制之后,同样是这点“小破事”,大家都会争着管,抢着管,这就是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