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搞的是民主制吗?
2019-11-19
在今天的人看来,“民主”与“共和”的意思都差不多的,但是在费城制宪会议期间,代表们却非常在意两者之间的不同,特别强调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在《美国宪法原理》中,制宪者们对这两个概念作了严格的区分:
民主:是指以制度的方式确保人民能够参与治理国家
共和:共和的底线是国家禁止权力的世袭继承方式
在费城制宪会议上,代表们总是把拟议中的美国政府称为“共和政府”或者“自由政府”,而不是今天美国人甚至全世界人通常所使用的“民主政府”。翻阅乔治。华盛顿和约翰。亚当斯的总统就职演说,他们都提到“自由政府”、“共和政府模式”或者“自由的共和政体”,却从未提到“民主政府”或类似字样。这是为什么?
制宪会议的一个背景就是——谢斯起义,起义者就打出了“民主”的旗号,在当时的上流社会里,“民主”已经成了粗暴蛮横、贪婪无耻、巧取豪夺的代名词了。所以制宪会议代表中有很多人对民主没有好感,对人民也不信任。美国宪法选择“共和”政体而不是“民主”政体,按宪法制定者的解释,就是要与暴民政治划清界限。
共和制是君主制的对立面。“共和”的英文单词为Republic,来源于拉丁语的respublica(公共事务)。15世纪前后文艺复兴时期的布鲁尼和马基雅维利,用这个词指称中世纪时期意大利北部的非君主制城邦,后来,这个词逐步演化成指称“世袭”和“神权”之外的政体。孙中山的“共和”观念则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
近代英国革命,由于历史传统的束缚及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反对王权的斗争中不彻底,所以革命成功后并没能完全消灭君主制。而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基础上对君权进行了重要限制,即建立的是“虚君共和”,“虚君共和”又称“君主立宪制”或“立宪君主制”。因此孟德斯鸠说,英国是个裹着君主制外衣的共和国。
美国由于是在“新大陆”建立起来的新国家,因此没有历史传统的羁绊,所以美国的开国者们一开始就正确的接受了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的思想观念,建立的是“三权分立”的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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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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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生,湖北钟祥人。著名网络思想家,著有《中华复兴方略》、《哲学思考》、《中国:危机与出路》、《新社会主义》等书。联系QQ:171550578 中华复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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