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再立新功(上)
在红蓝体制中,提出了很多新思路、新观点、和新方法,这些新东西,都是需要有人去实践的。
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才能不断的验证、改进和突破这些“新东西”。
由谁去实践?当然是各级各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我国的千百万公务员,都有机会成为这些新东西的实践者!
2018年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已走过千山万水,但仍需跋山涉水,摆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面前的使命更光荣、任务更艰巨、挑战更严峻、工作更伟大”。
总书记的这些话,对于所有改革开放的支持者和实践者,应该都是一种鞭策和鼓励,更是一种希冀和期盼!
非常希望那些理解和认可红蓝体制的公务员,能够积极响应总书记号召,把红蓝体制有机地融入自己的日常工作中,用创造性的工作方式,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再立新功!
一 红蓝体制所提供的机遇,是远远大于风险的
改革,会不会有风险?当然会有!
关键是,要正确评估改革的风险到底有多大,如果机遇远远大于风险,则改革就是可行的。
1 红蓝体制,只是对我国现行体制的一种大力支持和完善
虽说红蓝体制里提出来很多新东西,但这些新东西,都是对我国现行体制的一种支持和完善,没有一条是动摇和否定现行体制的。
就拿对小区私搭乱建问题的治理事例来说,红蓝体制提出的各种措施,都是从体制机制层面,在设法加强市执行局的领导能力,注重提升下属执行局的相互监督与竞争意识,并大幅度提高公务员全体的执行能力的。所有这些措施,其实都是对我国现行管理体系的一种巩固和加强,执行起来,肯定是没有任何政治风险和具体操作风险的。
2 红蓝体制提出的所有改革措施,在经济领域里,都只不过是最普通的常识
比如说,红蓝体制为什么主张在下级同行间引入竞争?
这是因为,在经济领域,若没有适度的竞争,则必然就会形成垄断,而垄断的后果,是大家都知道的。
因此,红蓝体制才主张在我国的政治领域,也适度借鉴经济领域的成功经验,打破下级同行之间的无形壁垒,通过适度的竞争和监督,来大大增强我国公务员群体的执行力和自觉性。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红蓝体制主张在下级同行间引入适度的竞争,绝不是要单方面加大对广大公务员群体的压力,而是要通过奖勤罚懒来促进整体的进步,让多劳者多得,从而激发大家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此过程中,大家干的活儿未必增多,但干的都是有用的,效率的提升才是主旋律。
3 某些类似做法,早已公开推行
红蓝体制提出的,是一套系统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但至今为止,还没有被整体的试用过,不得不说,在党和政府大力提倡进一步改革开放的今天,是一个比较大的遗憾。
不过,在某些领域,一些类似的做法,却早已公开推行或悄然实施了,而且,效果还都不错。
比如说,异地审判,就是我国在司法领域,尝试了很多年的成熟做法。
再比如说,公安、环保等部门在相邻地域同类单位之间所试行的交叉执法,也是屡见成效的。
上述做法,其实都是在设法有效的避开本地关系网的干扰,借助外来力量,破除本地执法时常见的托关系、走后门等现象所带来的困扰,其实质,是与红蓝体制中的“地域间监督”,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
只不过,在红蓝体制中,早已经将上述做法,都系统化和经常化了,若实施起来,必然会收到排山倒海般的规模效应的。
4 时代在召唤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交通、通讯等设施日益发达,互联网亦普及到亿万家庭,这些,都为红蓝体制所提出的“地域间监督”等措施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以交通为例,在东部发达地区,任何两个相邻城市之间的车程恐怕都已经不会超过半天,这在几十年前是难以想象的。
这些硬件上的巨大变化,可以促使红蓝体制的各项措施,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实施。
例如,还是拿对小区私搭乱建问题的治理事例来说,其实施的广度,完全可以跨两个或多个相邻城市,而不是仅仅局限在同一个城市里。
当然,这种小问题,若是一个城市自身就能完全消化,实施范围不放大也是可以的。
不过,从实际已经发生的“异地执行情况”来看,范围大一些,效果肯定会更好一些。比如说,唐山市和秦皇岛市的民警彼此异地查酒驾,就比各自查酒驾的效果要好很多。托关系、说情风等现象,真的更容易被堵死!
并且,红蓝体制要面对和解决的,绝不仅仅是私搭乱建治理和查酒驾这类小问题,还包括反腐败和基层组织建设等大问题。从理论上来讲,若顺利这些大问题,同样是范围相对广一些更好。(与此主题相关的内容,感兴趣的读者,可搜索“博客中国魏东的专栏”,按住栏目右侧的进度条,连续下拉,就可以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