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土资源部最新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查出闲置房地产用地2648宗,面积11944公顷。如果把这些土地换算成实际商品房供应,以平均容积率2、每套住房90平方米计算,将会增加270 多万套住宅。按人均30平方米计算,将会解决800多万人的住房问题。
上述数据还是“良性循环”的,统计表明,2005年查出房地产闲置土地约38万亩,截至2010年底则下降为18万亩,降幅高达50%以上啊!
在这些巨量的闲置土地中,六成闲置地是由于征地矛盾等“政府原因”造成。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规定了土地闲置时间超过两年可无偿收回的例外情况,但对‘不可抗力’、‘政府 、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和‘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这3类例外情况均无进一步的具体规定。按现有政策规定,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原则上不予追究责任。这相当于一 个挡箭牌,不排除一些企业为了躲避处罚,也编造理由挤进了“政府原因”中。
当然,也有央企、国企、上市房企以及品牌企业千方百计把土地晒太阳的,短则三四年,长则六七年,好在时光的流逝中让土地大大的增值。
还有明令禁止的别墅用地,也冠冕堂皇的放在闲置土地之列,可笑的很,更是可怕的很,这可是犯了两次的规!
最要命的是,土地是地方政府的摇钱树,也是金饭碗,因为财政收入中土地出让金就占据了半壁江山,有的地方还把土地收入当作生存的维生素,仿佛没了地,就不能活。
加之,地方政府为了活的逍遥,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模模糊糊、闪烁其辞,没有约定开发商开工和竣工的日期,有的为了圈钱或利益驱使毛地就嫁了出去,更有甚者,有的地方仍然在变相的 出让别墅用地或变相的批复别墅项目规划,等等,等等,给狡猾的开发商有机可乘、有空可钻!
诚然,最要命的是,在房地产的用地上,地方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还是指挥员,说句不好听的话,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既做小偷,又做警察,虽然全国的国土系统早就 垂直管理了,可强势的地方政府依然在蹂躏着土地。
但愿国务院近期的土地五项新规能力挽狂澜,在闲置土地的处理中严格依法办事,该收的坚决收回,该罚的罚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不过,这也许只是良好的期盼,倘若土地财政依然疯狂的存在,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依然一如既往的疲软,土地增值税清缴的力度依然无动于衷,闲置土地的官员问责和处罚力度依然蜻 蜓点水,那么,目前房地产用地闲置的18万亩再回流到几年前的38万亩,甚至变相的闲置更多,也不是没有可能。
房地产调控首先亟需从土地的调控和其制度优化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