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而知“文革”(4)
2016-05-29
四、农村改革的理论思维
恩格斯有句警世省人的话:“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五十而知文革,总结经验教训,关键在于理论思维。改革亦然。
《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提出“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矛盾”,认为这种生产关系必将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桎梏,无产阶级革命必将到来,无产者必将成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
深黯马克思主义的毛泽东,所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对象就是“私有制”,把生产资料掌控在国家手里,目的就是解决这一矛盾问题。在农村,搞合作化的初衷就是要变革个体小生产,搞社会化大生产,把土地等生产资料收归集体(所有制),同时解决农村两极分化问题;大办“人民公社”建立“一大二公”的集体经济体制,旨是更进一步寻求一种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组织形式,彻底解决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与私有制的矛盾。
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否定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的“大锅饭”式的经济体制,即变革“公社所有制”(称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所进行的“产权体制”改革,本质上就是“产权分割”,毋庸讳言,是生产关系的大变革!正如人们普遍称之为的“第二次土改”。50年代初的土改是土地所有权的“第一次分割”,即按《土地改革法》实行的“无偿分割”。承包制实行的则是“有偿分割”。
那末,农民为什么不喜欢人民公社呢?笼统的说,改革解放了生产力。直截了当的说,生产关系制约生产力。说穿了就是农民不喜欢强制分工协作的集体劳动,喜欢自由自在地愉快地劳动,自己支配自己的劳动,……一句话,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解放了的农民,再也不愿意受新的桎梏,让新的束缚又套在自己的脖子上。共产党人搞革命,之所以有号召力,就是“解放”二字,主要就是解放人!人是世界上第一位生产力——社会动力学称之为“智能化生产动力体”。改革又何其不是如此?如今,家庭承包制已经发展为“户为基础,家庭所有”的新型经济体制,——内核为血缘纽结的“产权共有”的群体,——谓之“家庭群体所有制”。这是农村改革实践创造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举世期望建立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运行机制,是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行发展和自我完善。
我们虽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我们仍然是一个小农国家,世称“发展中国家”。列宁在“战时共产主义”失败后,退回到“国家资本主义”;布哈林提出在小农国家建立起来的只能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美国生长起来的社会主义,则是“发达的社会主义”;毛泽东根据中国实际,认为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其前途是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国家。但是,在广大农村,人民公社的社会化大生产并没有改变牛耕田、马拉车、驴推磨,——“一畜一犁一人”的劳动方式;与这种生产动力体的劳动方式相联系、相一致的,只能是“家庭群体所有制”的经济体制。这就是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的所有制形式和发展农业经济的新型经济体制,这就是适合中国农村生产动力体状况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这就是改革重构的农村经济体制新模式。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告诉他的读者,“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结合来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我国农村生产力仍在发育成长,还不能脱离家庭的发展阶段,正像一个未成年的小孩不能脱离母亲和家庭一样。我们的未来理想是共产主义,但现在确实不能跳过,也不能再用“红头文件”搞什么“合作化”或“割尾巴”之类的运动来废除“自然的发展阶段”。然而,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优越,就是能够“缩短”这一不可逾越的发展过程。
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说:“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农村改革正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一大二公”的经济体制,实行“产权分割”,彻底打破了“大锅饭”,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家庭群体所有制”的经济体制。简言之,就是“产权分割构建家庭群体所有制”。这就是农村改革成功的经验模式,这就是农村改革创新之路,这就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与邓小平理论相统一的产物。(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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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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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近古稀,坚持走自己的路。 自励曰: 脚下的路 路永远从零开始 给一生—— 划上完整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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