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自由主义者应该更清楚的看到竞争,更主张促进竞争,但国内的一些自由经济主张者却往往对国际垄断作鸵鸟政策,对国内财富分化垄断作鸵鸟政策,却一味盯着继续瓜分国有企业,方便权贵寻租、方便跨国公司吞并。
所以有必要提醒一下这些右翼,只有在国家的保护之下才是“经济自由”的前提,忽略甚至瓦解国家也就没有什么“经济自由”,那种状态其实就是民国时期的土匪横行时代,正当渠道不顺,黑社会自然会来添补,一味迷信瓦解国家的“自由”,其实是在瓦解自己的最低安全界线。
经济自由主义必须承认两个前提:
1、承认是民族国家(Nation)维护社会秩序、财产秩序
没有国家的维护就没有经济权利的一切,这个世界的资源竞争首先是在国家间进行的。因此应当高度重视国家大策略的制定执行,我们个人的经验也表明,“只有糊涂的失败者,没有糊涂的成功者,成功者一个共有的特点是: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计划性。”
(鉴于当今跨国公司、基金等能力比有些国家还要厉害,建议要象研究国家一样,专门研究这些国际巨无霸)
2、承认国际间的无政府维护状态
政府间只能谈判、谈不成就打,这是美国之所以实行新帝国主义,建立NMD、TMD之类的目的,它要准备打赢一场核战争。说些自以为是的话,比如“那些奴隶贩子和鸦片贩子的后代,在被空前孤立之后,最终主动放弃丛林法则和精英主义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之类,只能是夸大自己放松自己的警惕,别人要准备打核战争抢东西呢,怎么可能放弃丛林法则社会达尔文主义?
基于这两点前提,在经济上首先要讲究的是国家主义,舍弃经济国家主义,最多不过是其它国家的经济附庸,要靠看他国的脸色来行事,给人家做奴隶自然谈不上什么“经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