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教授的学术观点:产权与民主、民主与市场、民主与交易费用
在此前两篇有关民主的文章里,大致上有五个结论——
①投票取舍的主要缺点,是票数既不能反映代价,亦不能刺激生产;因此投票不是表达民意的可靠方法。
②投票会引起财富分配的转变,故投票可成为减少民权保障的工具;要改变财富的分配,可用较直接及有固定性的办法。
③压力团体可从投票得益。以推行民主为由的自利行为是很普遍的。
④以市价定胜负是一种投票——投钞票。若民主的定义是以人民的喜好为主,则市场是最民主的地方。市场永远都不会滥用权力,所以民主的问题从来是没有针对市场而发的。
⑤民主投票最大的经济收益,是在决策上能节省定价的交易费用;但投票作决策的准确性不及市场。独裁决策的费用比投票还要低,但独裁者可能滥用权力。(张五常)
评:既然民主是一个“难能定律”,为什么不考虑化繁为简,减少民主投票的决定范围?
比如在自由市场条件下,各个企业集团要决定投资什么,往往要召开董事会进行投票决定。这就是民主制度的一种方式。董事会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投资有风险,大家都投票了,那么投资亏损了,而发起之人可以推卸责任。企业在没有正式进入投资之前,往往结果是很难预料的。投资某个项目是否亏损还是盈利,不是投票能够决定的。所以,在这件事上,投票的意义不大,这种投票成为了项目发起之人推卸责任的一种手段而已。
关于张五常教授提及的“以市价定胜负是一种投票――投钞票”,张五常教授似乎缺少了举例说明。以我举的这个企业集团召开董事会采用投票决定投资方向的例子,按照张五常教授的“以市价定胜负投钞票”的办法怎么投?这似乎让人感觉有些莫名其妙。很期待懂张五常教授这个概念的学者出面做出合理的解释。
民主制度是可以化繁为简的,比如在智能社会经济模式条件下,所有生产企业都编织在国家工农业生产管理体系当中从事生产工作,各自不再自负盈亏,这样一来,所有生产企业已经转化为国家工农业生产管理体制内的生产单位,由于工农业主管部门与工厂分工明确,各工厂只需要完成上级部门规定的生产任务之外,基本不存在什么重大决定需要民主投票来决定的,这样就省除了企业大事小事都要民主投票瞎折腾的麻烦。而且全国所有劳动者都是国家职工,所有人的工作都来自于国家各级部门分工,所有人的待遇都由国家公共财政发放,那么还有什么重大决定需要全体国民来投票决定呢?除了国家领导人选举需要民主投票来决定之外,基本上就不存在什么重大事情需要国民投票决定的了。
关于独裁滥用权力的问题,这在智能社会经济模式中同样可解。因为在智能社会经济模式条件下,所有人的个人收入都来自于国家公共财政发放,由国家物价局出台的全国通用的等级工薪制度定额表来决定按劳分配,包括国家主席、总理也是如此。也就是说,无论独裁者怎么滥用权力,就是不能为自己获得工资收入以外的任何形式的不正当收入。因为智能社会经济模式已经杜绝了任何贪污腐败的可能,越是政府高层领导,越是远离使用公共资金,这样一来,在不能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前提下,滥用权力还有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