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是资本家阶级不付任何等价物就占有的价值额的一般形式。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创立的。这一理论主要包括剩余价值的起源和本质、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或转化等理论。
悖论一:在大批企业倒闭时,资本家大批商品卖不出去,没有销售收入,无法实现利润,进而发不出去工资,导致大量工人失业,陷入贫困;
反之,当企业正常运营时,有销售收入,剩余价值也能够实现,工人普遍就业,有工资收入,生活富裕。
其悖论在于:有剩余价值,有收入,没有剩余价值,没有收入。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是工人贫困的源泉不符。
悖论二:在商品经济中,可以把经济因素划分为货币与商品,即钱与物。那么,剩余价值是钱还是物呢?
如果是物,代入剩余价值定义,那么它由工人创造,被资本占有,即在企业内部就完成了整个剩余价值实现过程,卖出不是必要条件,从而也就不会发生经济危机;
如果是钱,打入剩余价值定义,同样,那么它有工人创造,被资本家占有,但问题是工人的劳动成果不是钱。
如果即是钱也是物,那资本家为什么还要卖出?毕竟钱的交换不能使其增值。
如果既不是钱也不是物,那它是什么?
本问题只属于学术探讨性质,无任何意识形态倾向,因为新宏观主义发现西方经济学中同样存在大量基础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