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奥义研究(三)
2019-01-27
【学术版】
【奥义】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经文】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
“汝等比丘,知我说法。
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翻译】
所以不应寻求佛法,也不可不寻求佛法。
对于这一矛盾的语义,佛陀常说:
希望你们这些修行者,能理解我所言说的佛法。
你们这些修行者,要想理解我所言说的佛法,犹如乘舟筏渡水的比喻——
[一到彼岸,即弃筏登陆]
万法都应舍去,
何况那万法之外[指色界]呢!
【词语解读】
取法:即求法,修习佛法。取非法,即不求法,不修习佛法。
比丘:梵语bhiks!u,本义乞食者,亦为佛道之修道者。男性为比丘,女性为比丘尼。
筏:舟筏,渡具。
非法:法外之物,即指色界,作为幻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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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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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中国知识分子当中,最具争议及传奇性的人物非何新莫属。自从80年代以来,何新先生的文化研究,经济和国际问题研究,他所首先倡导的一些基本观念,已汇为思潮,深刻地影响了当代中国的文化和社会发展。受到支持者和反对者的广泛注意。人们可以不赞同他,但是不可能不重视他。何新的学术在80—90年代中国政治与文化这一巨大转变时代留下了深深的思想印迹。由于何新的特殊影响,他一度成为海内外各主要新闻机构追逐采访的对象。采访过他的包括美联社、纽约时报、共同社、ABC、NHK、美国之音、路透社、独立报、费加罗报等世界著名传媒。1994年后,何新主动拒绝与一切内外传媒作直接接触。也不再出席公开会议,讲课讲演。从公众视线中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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