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李银河的博文《卖淫非罪化加禁止公务员嫖娼是最佳政策选择》,感到非常吃惊。据说李银河是英年早逝作家王小波的遗孀,但她进行“性社会学”研究所发表的言论,有辱小波先生的斯文,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不知是无知无畏,还是哗众取宠的炒作。特别是拿民工的所谓性需求来证明她的所谓研究理论,简直是对广大民工的侮辱,令人愤慨。
卖淫是一个古老而丑恶的社会现象,早该扔进历史的垃圾堆,不值得今天的人们津津乐道。卖淫据说起源于用少女向神献祭,其实是被装神弄鬼的神汉占了便宜。后来逐渐演变成了一个无耻的“产业”,被黑恶势力控制。从事这个行当的女人并非出于自愿,没有谁愿意把自己的女儿或姐妹送入青楼,都是被贫困出卖的穷人女儿和家道中落走途无路的富家小姐。到了近代,连资本主义国家都在大力禁娼,联合国曾于1949年12月2日表决通过了《禁止贩卖人口及取缔意图营利使人卖淫的公约》,表明了废除卖淫制度的基本立场。新中国成立后改造妓女成劳动者非常成功,可谓一夜之间荡尽了几千年的污泥浊水。但遗憾的是,改革开放后这股歪风死灰复燃由南向北劲吹,锦绣山河几无净土。这本该是知识分子们呜呼哀哉的时候,没想到以李银河为代表的一部分公知却在不厌其烦地鼓吹“卖淫合法化”、“非罪化”,实在是匪夷所思。
其实,李银河提出的“卖淫非罪化”并不是什么新东西,而是她一贯喋喋不休的“卖淫合法化”的翻版。在中国,卖淫非法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的,不是什么专家一推动一鼓噪就可以合法的。中国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市场化的。有些不该市场化而市场化的东西,比如房屋,比如医疗,比如就学,已经产生了灾难性的影响,国家正在大力纠偏。如果李银河想鼓动“卖淫非罪化”或者“合法化”,那么就需要先把中国变色,然后修改《宪法》及相关法律——那将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黑社会老鸨可以合法地买走或抢走无数农村女孩和城市下层女孩充当妓女——也就是李银河标榜的“性工作者”,所谓“新社会”一夜变成“旧社会”。12月7日,重庆卖淫集团“黑老大”王紫绮被执行死刑,这个蛇蝎女人组织的团伙通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财物控制、人身控制、精神强制等手段,拐骗强迫2000余名女性卖淫。如果受害者中有李银河的女儿,你还能说“卖淫非罪化”是“最佳政策”吗?!我之所以坚决反对卖淫合法化,这是因为这不是什么社会进步或者什么人性,而是赤裸裸的社会和道德的大倒退,是人的无耻兽性在金钱和伟哥作用下的无耻大解放。一些所谓专家不以为耻,反而以似是而非的各种理由,在中国大肆贩卖腐朽“文化”,真的令人叹息。
李银河说流动民工对“卖淫有刚性需求”,这是对广大名民工的无耻猜度和污蔑,这个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常言说饱暖思淫欲。农民工都来自贫困的农村,他们对“嫖妓”有着非常严厉的道德约束,这是一种禁忌,根本不是人干的事,只有地痞、流氓、恶霸和有钱人才会胡作非为,令人不齿。而且农民工的工作都异常艰辛,还要省吃俭用,因此也不可有过多的精力去寻花问柳,更不可能拿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去胡花。即便是有个别民工嫖妓,这也是已经异化了的民工,正在或已经变成了流氓,由嫖妓引发的犯罪就是这样发生的。另一方面,即便有些民工对性真有“刚性需求”,他们也会选择更经济更无道德压力的自慰方式解决,不会傻乎乎地去充那个冤大头。因为“嫖妓”就是陷进,一些人嫖妓不成失财丧命的案例比比皆是。李银河说“公务员嫖娼”也是一叶障目,信口开河。
既然李银河说“老百姓对于卖淫有刚性需求”,我倒想问一问,死了男人没有再嫁的李银河,你的“性刚性需求”怎么解决?难道你经常买“鸭”不成?!如果你自己性压抑,那就赶快找个猛男嫁了算了,干嘛还这么封建为了死人的面子守什么活寡啊!拜托你不要再拿自己的变态心理去逗民工兄弟寻开心。如果你真关心民工兄弟的“性福”,那就呼吁资本家和老板们发发慈悲多给民工发点工资让他们早点致富,或者多建夫妻房让他们团圆,那样他们就不必背井离乡孤单飘零,就可以和老婆孩子相守过上比较幸福的日子啦。除此之外的其它调研、理论,都是扯淡。
(2011-12-15 )